“黑車”司機被行政拘留15日
吊銷其出租車從業資格證
2018-04-10 09:38:08 來源:朱榕 曾建兵 作者:朱榕 曾建兵 【字號 大 中 小】
從汽車北站到火車站北廣場,短短不到2000米的距離,“黑車”司機強行收取了240元車費,最終被公安和交通執法人員聯手查獲。8日,本報以《不到2公里強收240元車費 囂張“黑車”司機難逃重罰》為題報道了此事。記者昨日獲悉,“黑車”司機陳某已被行政拘留,同時被吊銷巡游出租車從業資格證,不得再次取得營運車輛駕駛資格。
據市交通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對2日福州北站發生的黑車“宰客”高度重視,接到派出所協查通報后,火車北站執法所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取證,并根據事實對該車駕駛員依法處理:一是勒令駕駛員將非法所得480元全部退還乘客;二是對司機非法客運行為予以處罰;三是吊銷該駕駛員已取得的巡游出租車從業資格證,并且不得再次取得營運車輛駕駛資格,被永久禁入公交車、客車、貨車等營運車輛的駕駛員行列;四是對駕駛員進行思想教育,督促其正視自身錯誤。
目前,宰客司機陳某已被公安部門處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罰款1000元的頂格治安處罰。在看守所里,陳某表示:“我希望開黑車的司機不要再做下去了,改做正當事情吧,出租車司機一定要賺良心錢,好好對待客人。”
市交通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眼下至6月30日,福州交通執法部門開展為期3個月的出租車行業專項整治行動。針對出租車拒載、繞道、拼客、不打表等四大違章行為,執法部門將根據《福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規定按上限2000元處罰;針對多次被投訴、多次違章的營運車輛及人員,執法部門將建立人車信息數據庫,實行重點監控。出租車駕駛員第一次有四大違章行為之一,將被列入不適崗名單;第二次再違章,將依情形取消從業資格,并列入信用聯合懲戒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