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車惹爭議 調解化糾紛
2022-06-10 16:10:36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沐方婷 【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市消委會成功調解一起“修車費”引發的糾紛案,了結了消費者的一樁煩心事。
5月24日下午,溫先生駕駛車輛在金雞山隧道口與同向車輛發生刮擦,溫先生第一時間撥打了保險公司電話。事故現場,溫先生向保險公司理賠員出具了車輛、駕駛和保險相關資料,理賠員跟提前趕到現場的4S店工作人員商量后,對溫先生說“等車修好通知你取車”。
5天后,溫先生等來7000多元維修費的通知,并被4S店告知,自己進行保險理賠時發現這輛車沒有投保車損險,因此維修費需由溫先生買單。
溫先生認為,保險公司和4S店在事故現場勘驗時,并未告知車輛無車損險,并且車輛維修費用超出事故查勘時說的約2000元,溫先生認為涉嫌強制消費,遂向市消委會求助。接訴后,市消委會迅速開展調查調解工作,多渠道聯系4S店及保險公司,經調解,溫先生支付修理費3000元,其余費用由4S店和保險公司分擔,三方達成和解。
“鑒于投訴調查過程,我們發現保險公司及維修單位存在服務程序不規范、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相關問題,我們也約談了保險公司,并發出了改進工作建議函。”市消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我們指出該公司應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讓消費者自主選擇維修單位,并對維修項目、價格、配件來源等信息充分知情,同時應規范查勘定損、維修推薦、維修進程等服務程序,預防工作疏忽大意導致品牌受損。”以上負責人告訴記者。
保險公司相關負責工作人員表示:“將舉一反三,查找工作存在的紕漏,提升消費者保護意識,共創和諧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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