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砌圍墻引糾紛 法院巧調解化干戈
2024-02-07 10:33:29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林春長 【字號 大 中 小】
在晉安區壽山鄉壽山村,一對鄰里因一堵圍墻“心生嫌隙”。起因是黃某在修建菜園時壘砌的石墻阻礙了陳某的正常通行,多次協商無果后,陳某訴至晉安法院,請求黃某排除妨礙,并給予必要的通行空間,法院依法支持了陳某的訴訟請求。然而,黃某仍然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本案中,執行法官先行前往被執行人居住地的壽山村委會走訪,深入了解當事人此前是否還存在其他糾紛,弄清雙方矛盾癥結。村委會書記及治安主任收到協助執行通知后,立即通過電話成功約見被執行人黃某。在執行現場,執行法官先從法律層面向被執行人說明判決的依據、理由以及拒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后果,村委會工作人員再借助村規民約對被執行人做進一步思想工作。在執行法官與村委會的共同努力下,執行僵局終于被打破,被執行人愿意配合法院推進執行程序。
然而,在其中一項拆墻移墻費用的討論中,最初擬定的方案包含拆墻移墻的評估費用3000元、人工費用2800元。評估費用高于人工費用,無疑給被執行人心中帶來不小“陰霾”,雖然案件有可能順利執行,但雙方矛盾會進一步激化,不利于糾紛實質化解。為減輕被執行人的經濟負擔,執行法官多番與雙方當事人協調溝通,最終雙方均同意不對拆墻移墻的人工費用進行評估,人工費用確定為2800元。該做法不僅為被執行人省去了評估費用,還大幅縮短了執行周期。
執行當天,案涉墻體在執行法官的監督下拆除,橫在雙方之間的那道“心墻”也隨之被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