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晉安新聞網 >> 基層動態 >> 正文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首日 928輛違法車輛收到“黃牌”

2024-03-22 09:11:27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張鐵國  【字號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首日  928輛違法車輛收到“黃牌”

  執法人員在鼓樓區大腹山公寓檢查違法停放的電動自行車并開具提醒糾正單。 王棟攝

  19日,市消防救援支隊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多個聯合檢查組,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動。首日共檢查發現928輛電動自行車存在不同程度消防違法行為,均已分別發放《違法行為提醒糾正單》。

  檢查中,各聯合檢查組隨機抽取轄區住宅小區仔細檢查。在鼓樓區古田支路中城名仕匯小區、臺江區洋中路融信雙杭城別院小區、晉安區大景城小區、福清市中梁首府壹號小區、閩侯縣甘蔗街道陳店湖工業區60號、閩清縣梅溪鎮閩江大道理想灣小區和永泰縣吉祥溫泉小區,一些電動自行車在公共門廳、安全出口及地下汽車停車位違規停放。

  在倉山區浦新小區16座和17座、鼓樓園4號樓,長樂區陽春園,連江縣青塘路1168號兆龍城,羅源縣鳳山鎮鳳凰城等小區,個別居民私拉電線給電動自行車充電。除了上述違法的有牌車輛789部,還有139部無牌電動自行車也不同程度存在違法行為。聯合檢查組對928輛存在消防違法行為的電動自行車一一發放《違法行為提醒糾正單》。

  聯合檢查組工作人員表示,收到《違法行為提醒糾正單》的電動車,若再被查到存在消防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罰款。“若被街道、鄉鎮、社區等單位再次查到存在消防違法行為,也同樣要被罰款。”工作人員說,依照《福建省消防條例》相關規定,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與此同時,市消防救援支隊對上述車輛及違法行為在“福州消防”微信公眾號上公開曝光,并要求各小區物業負責人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安全建設與管理,落實巡查、檢查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相關新聞
新聞發布 更多

登云路完成改造 顏值功能雙提升

近日,“接二連三”的重要道路——登云路完成提升改造,通行環境與街區面貌雙提升,周邊群眾出行更便捷。